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8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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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31 05:58
日本自1970年代末开始,消费税问题就成为了政治舞台上的焦点。1978年,大平正芳首相首次提出了消费税的概念,然而由于政治形势变化,该计划未能实施。1986年,中曾根康弘首相试图将其命名为“卖上税”,但同样未能成功。直到1988年,竹下登首相才成功推动了消费税的实施,次年即开始实施。
在引入消费税的同时,日本废除了“物品税”,原先的税率根据商品种类而定,并非所有商品都需征税。而消费税则实行统一税率,除了土地交易和房地出租外,几乎涵盖了所有商品和服务。
19年4月1日,日本正式实施了消费税法,初始税率为3%。1997年4月1日,税率进一步提高,增加了5%(原消费税税率4%,再加上新设立的“地方消费税”1%)。自此,消费税在日本经济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