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需要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二次起诉离婚并非一律判决准予离婚,还需考虑具体情形。若当事人已起诉过一次离婚,感情虽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但仍说明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会根据第一次判决结果,考量双方是否已和好或继续生活,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若被告在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种可能引起延期审理的情形,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或需要补充调查等。
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则如下: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对于非军人与军人的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