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之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出现,如果拍卖被执行名下房产,是否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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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之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出现,如果拍卖被执行名下房产,不需要被执行本人签字。拍卖房产是强制执行程序,只需向被执行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即可。竞拍人竞拍成功后,一般会由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
法律分析
拍卖房子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执行房屋的流程:第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第二、进入执行程序后,会将涉案房产在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拍卖环节具体如下:
拍卖时无人竞价或者是竞买人的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另外,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五十三条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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