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电话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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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价格*,进一步拓宽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物价部门对企业、消费者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指导价、*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谈孙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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