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形象形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7 05:5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7 07:51


形象与抽象是哲学和美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互为对照。形象的基本特征是“个别性”,即具体的实体,如黑格尔所说的“这一个”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个别对象”。形象可以是具象的,可生可灭,如音乐中的《热情奏鸣曲》,它以其情感和形式能以感性方式被感知。而抽象则代表“一般性”,是众多个体的概括,如音乐中的“音乐”这一概念,它无形无影,需要通过理性理解。


形象与抽象在主观接受上有所不同,形象倾向于感性,如贝多芬与《热情奏鸣曲》这样的具体音乐作品,而抽象则需要理性认知,如音乐的普遍意义。老子的“大音希声”理论强调了一般抽象音乐的深远意义,它超越具体的音符,是一种理性的象征。


形象和抽象的定义是:形象是感性接受的个别对象,如视觉和听觉的艺术作品,而抽象是理性接受的一般对象,如科学理论。艺术与科学在反映世界的方式上截然不同,艺术追求美,科学追求真。形象不一定代表美,但美必须依托于形象才能存在,艺术因此需要形象的表达。而科学,尽管可以创造出美的副产品,如园林、建筑中的美学,但其本质并不在于美,而是科学的抽象理念。


总的来说,形象与抽象在艺术(如音乐)和科学领域分别占据重要地位,它们划分了人类意识形态的两大领域:艺术主要依赖形象思维,而科学则依赖抽象思维。音乐,作为艺术的一种,通过声音构建出声态形象,同样属于艺术范畴。



扩展资料

音乐形象是个重要的美学问题,我们要建立完整的音乐美学系统,这个问题是难以避开的。音乐形象问题较复杂,它的存在既是一个,又是三个,这三个都是怎样状态的存在,又处在怎样的关系中,等等,这是本文要试图说明的。不过,在说明音乐形象之前,有必要先说明形象。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