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判决书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时自己的随身物品什么时候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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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6:41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分为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非涉案财物通常3日内退还;涉案财物通常在撤销案件、不起诉或生效判决、裁判后30日内返还,特殊情况还可延长30日。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人民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人民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人民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收到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后,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情况特殊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6:40

放出去的时候,或者家属区申请取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6:37

只有释放时才能归还这些东西,其中与案件有关的要作为物证留在了,不会返还给本人,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物品,将在释放时返还本人。如果本人将这些物品交由家人收回,可以通知其家人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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