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现在是东莞台达电子厂的一名学生工 当初和厂里签的合同是四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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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试用期期间只要通知用人方,你第二天就可以恢不用去上班。

用人方没有任何理由留住你,你的所谓的师傅更没有权利。

如果说他们强行留你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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