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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13个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委员会的高效运转。
2. 组织人事处:负责委员会内部的人事管理和组织架构,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协作。
3. 综合发展规划处:负责区域的整体发展规划,包括长期目标和策略的制定与执行。
4. 综合改革处:专注于深化改革研究,推动新区的制度创新和优化。
5. 投资建设管理处:负责项目的审批、投资和建设管理,促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6. 产业发展处:关注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推动新区经济的多元化和高质量发展。
7. 城市发展处:关注城市规划和建设,提升新区的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
8. 财政金融综合协调处:协调财政与金融,保障新区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9. 价格管理处:负责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10. 价格监测监督处:实时监测价格动态,确保市场信息透明,防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11. 综合和社会统计处: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关键社会经济数据,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12. 工业和投资统计处:专门关注工业发展和投资情况,为工业制定提供依据。
13. 服务业和农业统计处:关注服务业和农业的发展状况,促进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