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可以买卖吗?公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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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23:01

公房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是归属于国家的,但是对于一般的房屋购买者来说,想要拥有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才更加能够有所保障,但是对于这种共有性质的房屋,想怎么样才可以拥有对它的所有权呢?现在国家对于这一性质的房屋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了。普创律师事务所翟方圆律师解析。
一、买断公房后交易流程
1、办理房改售房所需要的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出售公有住房通知书,关于出售共有住房的意见,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房改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2、先到所属的不动产登记分局咨询台进行材料审核,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按照填写样本的填写规范,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
4、去对应的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采集人像,询问,按手印等等)。
5、业务流程办理完成后,会给一个受理单和材料明细。
6、一段时间后(受理单上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办理人携带身份证和受理单取证。
7、取证也需要采集人像,签字按手印。
二、公房可以买卖吗?
公产房与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并不能向商品房一样能够自由买卖,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但是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
翟方圆律师补充:
三、公房买卖注意的问题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核实房产面积、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有几位。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如果是几位共有,则需要清楚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3、查看该房产是否已租赁,如果已租赁,需要对方提供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4、购房人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对方是以成本价从其单位购买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那购房人在购买他的房屋时则需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那购房人就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5、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23:02

公房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是归属于国家的,但是对于一般的房屋购买者来说,想要拥有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才更加能够有所保障,但是对于这种共有性质的房屋,想怎么样才可以拥有对它的所有权呢?现在国家对于这一性质的房屋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了。普创律师事务所翟方圆律师解析。
一、买断公房后交易流程
1、办理房改售房所需要的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出售公有住房通知书,关于出售共有住房的意见,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房改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2、先到所属的不动产登记分局咨询台进行材料审核,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按照填写样本的填写规范,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
4、去对应的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采集人像,询问,按手印等等)。
5、业务流程办理完成后,会给一个受理单和材料明细。
6、一段时间后(受理单上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办理人携带身份证和受理单取证。
7、取证也需要采集人像,签字按手印。
二、公房可以买卖吗?
公产房与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并不能向商品房一样能够自由买卖,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但是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
翟方圆律师补充:
三、公房买卖注意的问题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核实房产面积、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有几位。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如果是几位共有,则需要清楚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3、查看该房产是否已租赁,如果已租赁,需要对方提供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4、购房人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对方是以成本价从其单位购买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那购房人在购买他的房屋时则需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那购房人就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5、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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