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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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重庆市已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快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致富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目标和计划,助力这些地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破。
首先,脱贫摘帽的标准设定为参考2010年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以及贫困发生率等关键指标。具体脱贫的量化标准由市相关部门制定,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按照计划,重庆市计划在2015年实现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摘帽的半数目标。具体步骤如下:2012年,涪陵、黔江和潼南3个区县已经实现脱贫摘帽;2013年,南川区紧随其后;2014年,万州和武隆2个区县也成功脱贫;到了2015年,石柱、秀山和丰都3个县(自治县)顺利摘帽。而对于尚未脱贫的县(自治县),如忠县、开县等,按照计划,它们的脱贫摘帽时间依次为2016年到2019年,具体为忠县、开县、奉节、巫山、云阳、彭水、酉阳、城口、巫溪。
脱贫摘帽后,这些地区仍将继续享受扶贫开发的优惠,以巩固和推进他们的经济发展,确保贫困的持续减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重庆市的这一系列举措,旨在确保贫困区县(自治县)能够跨越贫困线,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重庆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确保贫困区县(自治县)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3月14日,重庆市以渝府发〔2012〕36号印发《关于加快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致富的意见》。该《意见》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保障措施3部分。《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扶持,鼓励引导农民转户进城,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扶贫和生态移民,改善贫困农村社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