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传票,都过了6年了。请问还有效吗我有一张传票,都过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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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9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情况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由于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对方应该已经起诉到了,才向你下发了开庭传票等一系列文书,由于你拒绝签收,且你也不去了解文书的情况,所以可能已经缺席判决。至于六年后的这张传票,就有几个问题了。如果是六年前的传票,到现在又来通知你,那么传票就过期了,没有任何效力,你可以不去管它。如果是六年前的判决已经生效,现在是执行通知书,则应当引起你的注意了。建议你还是了解一下传票的具体内容,毕竟这是与你有厉害的关系的。很多时候,文件不签收对你是非常不利的,就算不签,最起码也要先了解文件的内容,否则,你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3

有的。可是你这个事情很奇怪,传票是可以留置送达的,并不一定要你本人签收的,怎么会拖了这么长时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9

六年前的肯定没有效了,应该是张新的,其实你拒绝也没什么意思,有证明人也可以视为送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8

1、原来的已经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现在通知您去领取传票,估计对方在起诉或其他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3、建议你到了解情况后再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5

可能是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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