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永久居民条件必须要每年在呆够180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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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14

按照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的规定是7年每年必须要有180天以上的时间住在。期间可以累积。不要求连续,但是每年必须是180天及以上。

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每张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为入境处签发给拥有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永久性居民于出入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如果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15

不一定,年满11岁也可。

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每张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为入境处签发给拥有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永久性居民相关要求规定:

1、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2、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居民的人身自由。禁止对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剥夺居民的生命。

3、 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15

这个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你当年持单程证家庭团聚去定居,一般没有住满7年是没问题的,换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完全没问题!
当然,如果你比较年轻,且没有连续几年不回,也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你不是持单程证定居的,可能会被拒绝申请永久身份证,那你就继续排期,排到一定时间再来申请。而且所拿的证件跟现在的一样,因为签证身份书只有7年时间,他们会给你发一本新的。
知识拓展:
通常是满7年前一个月递交申请。通常那些人满7年前几天都会回到。而身份证没有过期一说,但是入境处会知道你是否已经满7年,如果超过7年,可以入境,但是无法再出境。一定要确认了新的身份证之後才能出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16

连续7年的有效签注,只是申请永久居民基本条件,仍需符合多项相关条件证明,才有可能或功批, 确是必须每年在连续呆足180天才符合规定,不是只要不连续超过180天不在,明白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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