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癌症患者,离婚协议不公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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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6:18

法律主观:

那么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不公平的 离婚协议 呢?我国《 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 财产分割 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 请求”。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撤销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必须满足一下两个条件: 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就不能撤销双方所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所谓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在 离婚 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 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 民诉法 规定予以制裁;在分割财产时,原则上照顾无过错一方。 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就是男女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后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将不会受理。这是因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从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如果认为离婚协议不公平,特别是有关夫妻共有 财产分配不公平 时,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离婚协议才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该离婚协议。不过一般来讲,在当事人办理了 离婚协议书 的登记之后,那么该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时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协议

法律客观: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撤销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必须满足一下两个条件: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就不能撤销双方所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所谓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民诉法规定予以制裁;在分割财产时,原则上照顾无过错一方。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就是男女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后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将不会受理。这是因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相关知识:对离婚财产处分后悔怎么办: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要想重新分割离婚时的财产的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民在民事行为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对这种行为加以保护。同时,法律要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作为债权人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时,可以向*提起诉讼,但是要有证据证明不是基于自己的意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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