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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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3:40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3:41

企业给职工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6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应计入当期费用。追问谢谢啊,非常有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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