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祖孙关系。
2、祖孙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