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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2023-04-27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办理暂住证材料

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办理暂住证有什么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地人员及容留、雇佣外地人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与服务。

2、《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

  暂住证受理、审批程序

1、派出所在审查暂住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无误后,将信息录入暂住人口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并打印暂住证,加盖公章。暂住证免费制作领取。

2、暂住证在有效期内暂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迁入新暂住地的三日内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不换领新证。

3、暂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延期使用的,持证人应在期满前七日内到签发机关进行年检签章,否则无效。暂住证连续签注四年,继续在津居住的,只换领暂住证副页。

4、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5、暂住人离津不再返回的,应办理暂住户口注销手续,并交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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