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回迁房的风险有:购买回迁房的主要风险还是房屋是否取得完整的产权,若是没有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书,购买人即便是购买之后也没有办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1、购买回迁房时,要注意“一房数卖”。
无法办理,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2、购买回迁房时,一定定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购买回迁房时,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购买回迁房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5、购买回迁房时,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