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工驾驶员劳动合同 篇32

2024-07-17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任务

  1、 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