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有关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约定工艺要求:
第二条:承包内容,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工程造价
1. 承包内容:
2. 工程总造价:3. 其它约定事项:
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1.工程预计日竣工。有效期 天。
2.如遇下列情况,可合理顺延工期:
(1)因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续不全等冈素或现场条件不具备;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及风、雨、雪因素或国家政府规定而不能连续施工;
(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顺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条:图纸设计
甲方设计的工程,签约时间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二套,土建平面图、剖面图各一份。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搞好开前施工现场路通,电通、场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碍。
2、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并办妥一切准建手续和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
3、提供施工电源,容量A,电费由甲方承担,电源线接到施工现场。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电费。
4、选派施工现场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把好质量关、技术关、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施工场地要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5、选派施工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工程质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延顺。
2、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4、工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计元。
5、甲方应严格安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按时付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出工器具设备、人员。
第九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乙方自备、且费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担费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终止。
第十二条:未尽带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有关部门解决。
附则: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