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贝漫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 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 服务费用
1、 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 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 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及其所产生的影像资料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二、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 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所带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 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终止与顺延
一、 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二、 终止后果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的后续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权下,不得对甲方经营的网店前台、后台擅自操作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