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频繁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再次触动了消费者脆弱的神经。
当消费者把矛头对准了超市、企业、商贩的同时,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拷问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待也增加了一层。人们不禁要问: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现有监管体制下,食品质量安全屏障为何屡被突破?如何从根本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要细化也要进化
4月11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违规加工生产的“染色馒头”被曝光。据调查,其违规行为至少有两条,一是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山梨酸钾、色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二是将超过保质期的馒头回收重新制作新馒头。
“到底加多少玉米才叫做合格的玉米馒头?目前依然无标准可循。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的时候,也没有把餐饮食品纳入应用范围当中。没有要求这些无包装产品制定严格的食品标签,没有要求这些产品说明其中到底添加了什么、加了多少、主要成分是什么……总之,监管部门缺乏监督管理的依据,生产企业也没有准确的规则需要严守。”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目前对于包装食品来说,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并印在包装上面。然而,馒头这类没有包装的食品,包括饭菜、小吃等各种餐饮产品,大部分没有产品质量标准。这就造成一个执法的空白。
这引发了消费者对非包装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高度关注。
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为60%。专家指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依然存在数量偏少、标准陈旧、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食品监管标准严重滞后。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而且同一个产品甚至有几个互相矛盾的标准。由此可见,我国的食品标准制定工作还应进一步完善。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指出,加速完善食品标准,应组织制定和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食品标准体系,对标准统一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建设的另一要求就是动态先进性,就是说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标准实践情况的追踪、调查、评估,不断的修订原有标准或者制定新的标准。”洪涛说。
监管要切实负起责任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然而,这个安全屏障却屡屡被突破。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有关部门为何在媒体曝光后才加大监管和执法,我们的监管为何不能“未雨绸缪”。这就说明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很多问题。
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对20__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这个文件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翁士洪博士认为:“这种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存在缺乏有效的决策中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不顺、部门利益导致监管碎片化等许多深层的体制性障碍。”
在此次上海馒头事件中,违规加工生产馒头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没有监管,监管部门一个月会抽查一次。当监管部门来检查的时候,公司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
“这么多年的经验证明,一个事情如果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必然也管不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消除监管真空地带、建立无缝对接的监管理念已经提了很多年,但在执行上依然不到位。在刘俊海看来,对食品安全应该是零容忍,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与相关责任人都要做出严厉处罚,该撤职的要撤职,该降职的.要降职,不能总是无人为监管缺位负责。现有的监管队伍已经足够了,却总是监管不好,总要有人为此负责。
“不少政府部门依旧将发展放在第一位,认为企业发展起来了,其他问题都是小问题。”刘俊海说,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发展必须是在规范中的发展,不能总是无规范地乱发展。
食品的信任体系需要重建
在食品质量问题面前,明明已有不少企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仍有不少后来者踏上这条“不归路”,“前车之鉴”很难成为“后世之师”。除了有监管不力的因素外,道德和责任的缺失也不容忽视。
对此,__总理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也强调,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李里特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秩序经济,是道德经济。食品安全的有效检验必须建立在生产者、交易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诚信的基础上。”
李里特曾对日本农业考察,他说,与中国情况相反的是,日本农民会把不好的东西留给自己,他担心这些东西卖出去后会砸了自己的牌子。“农民对自己的产品有荣誉感和责任感,他们成立公司,农产品是有品牌的。”
“小、散、乱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指出,中国食品工业的现状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对于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周立认为,食品安全链上的生产者、消费者、企业、政府四个主角都有责任,并且环环相扣,每个主角扮演的责任需要清楚地界定,既要明白共同的收益也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而针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特点,出台更有效的措施,通过严格执法筑牢企业的道德基石,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
“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信任危机背后实际上是食品的生产模式带来的。”周立说,“目前,消费者还没有达到自发监督的境界,但是又不相信目前的产业链条,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终究还是要重新建立食品的信任体系,比如生态农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