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书
协议人:张,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协议人:林,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市路号室。
张与林于年月日认识、交往,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字
第号。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张。因近一年来张经常酗酒,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协议离婚如下:
一、张与林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由张抚养,林每月支付抚养费元,至张18岁时止。
三、年月日双方共同购买的单元房,系夫妻共同财产,现归张所有,张一次性支付给林人民币元。除此之外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如有债务的,系个人债务由欠债一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吴(签名) 协议人:林(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注:以上所附离婚协议书为最基本及最简单样式,鉴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探望内容、方式、时间及抚养费支付方式及财产分割及相关手续的配合办理及债权债务处理的处理有相当的技巧性。本律师在处理实际婚姻案例当中经常发现当事人因离婚协议起草不当而导致损失巨大或不具可操作性而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