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XX年12月12号晚在瓯北梦江大酒店三楼的重庆厅吃饭,回家时把钱包落在其酒店的包厢里,里面有3000余元的币,若干外币,身份证,银行卡等多种重要证件。 ;13号早上,我出去上班才知道钱包丢了,刚急急忙忙在找,就接到酒店经理的电话:说是梦江酒店三楼重庆厅的一位女服务员捡到我的钱包,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我,因为太晚了,所以才等到今天早上找我,并把钱包完完整整分文不少的还给了我,还婉言谢绝了我的酬谢金,并说这是她们酒店员工应该做的!
在此我特别感谢这位优秀的酒店服务员及梦江大酒店的管理层,谢谢她们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 祝好人一生平安!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