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产生的基本标志:
1、国家的产生:国家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系统,凌驾于全社会之上,制定或认可法律,并以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同时,国家权力的存在和行使,也有赖于法的确认,所以国家的产生也标志着法的产生。
2、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原始社会后期,社会中出现了权利义务观念,出现了“我的”、“你的”的区分,而且权利义务发生了分离,有人只享有权利,有人只承担义务,这意味着早期人类的法产生了。
3、诉讼和审判的出现:原始社会后期,专门的司法机构和司法活动出现了,代替了私力救济,这也是法产生的标志之一。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但人们对于法的概念的理解,古今中外并不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