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东内场地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 )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监督餐厅东设备、设施的保管、使用工作,对丢失、损失的设备、设施要负赔偿责任。
2、经甲方批准,乙方可在保证学生正常生活和领导接待的情况下,适量进行副食品经营,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3、餐厅东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4、为保证甲方教学顺利进行,对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生练习刀工时加工后的原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处理。
5、乙方对餐厅东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归甲方后勤处集团的领导,全面负责餐厅东的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建立健全餐厅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制,实行民主管理,确保文明服务。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管理与成本核算。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健全,符合规范。
3、乙方对其承包的餐厅东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4、乙方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餐厅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5、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对餐厅的饮食卫生与安全负全责,若出现类似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协议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餐厅东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7、 所有餐厅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8、售卡收入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学院财务处派2名会计专门管理微机售饭系统。
9、除留足水电费等应上交学院的费用外,餐厅东会计根据经营情况每星期制表,经分管后勤的领导批准后向餐厅东返还一次资金,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除招待餐厅外,其他部分餐厅不允许收取现金及开小票,一经发现按发生额的10倍对餐厅进行处罚。
10、为便于控制饭菜价格和确保原材料安全卫生,并根据高校学生餐厅的饮食物资一律实行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要求,所需原材料由餐厅统一负责实施采购。乙方认真制订操作性强、客观公平的招标采购制度与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进行规范。
粮、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料,采取招标的方式,分别确定2-3家供货单位。蔬菜等鲜活原材料,在乙方的组织下有专人负责实施采购。每天将采购情况向乙方的会计报帐。
11、餐厅东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餐厅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12、餐厅东安装智能水表、电表,先交纳水电费,再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的收费标准外加一定损耗收取。若使用暖气,取暖费按建筑面积交纳,交费标准以学院东院的平均数为准。要听从学院安排,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国家法令法规,服从管理,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按时、按点开饭。如遇停水、停电的情况由餐厅自行解决。
13、餐厅东经营期间需要报废、增添设备、进行房间装修改造等,需经学院领导批准,单件设备投资10000元以上的由学院支付,投资10000元以下的费用计入经营成本。不经学院同意,不准改变餐厅的建筑结构。
14、乙方要监督餐厅东,注意维护餐厅的整体环境,食品加工只能在操作间内进行,不准在就餐大厅内加工食品;不允许在餐厅内使用烧煤的炉子。
15、餐厅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餐厅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餐厅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餐厅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餐厅内外卫生,制订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 元。
1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协议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
17、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餐厅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1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院方、学生代表和餐厅三方参加的伙委会,听取就餐学生对餐厅东的意见,对餐厅东各方面的质量进行测评,满意率不能低于 %,否则按月营业额的 %对餐厅给予经济处罚。如果一年后满意率仍达不到要求,随时与餐厅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9、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20、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21、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日常教学,实训,教师业务实践,技能比赛,轮岗等各种需要,保证甲方教学顺利进行,并负责处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生练习刀工时加工后的全部原料。
22、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23、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24、乙方应自觉接受学院后勤处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餐厅东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餐厅东另行发包。
四、协议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协议期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协议期。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五、协议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协议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 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 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协议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餐厅东,则应赔偿乙方在餐厅东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餐厅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
8、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9、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10、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 % 。
七、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八、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