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农村,重心在基层。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基”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快培养发展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年轻党员,优化基层班子结构。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导农村发展的本领。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市里培训到乡镇主要负责人,区县(市)培训到村主干,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新形势下指导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安排好对乡村干部的技能培训。从村级入手,探索“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的民主管村“四权”机制,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实现了乡村政治资源合力的最大化。要实实在在地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2、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并村力度。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规范“村账乡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合作金融组织,探索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管理责任制度,引导促进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继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今年要抓紧研究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问题,这项工作由文浩同志牵头,李平和万发同志参加,尽快拿出方案。
3、加大消赤减债力度。严格控制乡村新增债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各区县(市)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落实控债措施,确保年内不新增债务。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乡村低限运转。扩大对乡村的转移支付,新增转移支付要确保60%以上补助到乡镇,30%以上补助到村。对每个城区居委会每年补助增加1万元。尽快制定保证村级低限运转的标准,原则上小村3万元,大村4—5万元。支持搞好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市县两级要做好规划,分年抓好落实。进一步研究乡镇控制开支的具体措施。这项工作先在武陵、澧县、石门三个区县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再大面推开。多渠道化解乡村债务,实行消赤减债奖励制度。县乡两级都要研究制订化解乡村债务规划,采取积极措施逐年实现化解债务目标。农办、财政要牵头研究鼓励化解债务的操作办法。通过扩大对乡村的转移支付、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向上向外争取资金等多种途径,积极化解老债务。市里设立化解乡村债务专项奖励资金,对消赤减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化解乡村债务,要克服消极等待、无所作为思想,注意总结推介本地化解债务经验。7月份,市委、市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验收部署这项工作,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
4、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一是要认真研究和落实进一步减轻湖区农民负担的具体措施。市里今年计划在全市取消强行以资代劳、降低水费负担、规范“一事一议”、严禁乡村增项加码和乱摊派等方面采取措施,坚决把湖区的农民负担降下来。二是要认真落实中央补贴到户等系列惠农政策,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是要从严规范涉农收费。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水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管要从严规范。要将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用水用电等突出问题作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的重点,组织开展农民测评涉农单位活动,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四是要完善农民负担的重点监控机制,力争鼎城、安乡、汉寿等3个全省重点监控区县中尽早摘掉“重点监控”的帽子,加大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用水等收费问题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