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买卖事项,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
2. 品种:
3. 规格:
4. 质量: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 。
2. 计量单位和方法: 。
3.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
2. 交货地点: 。
3. 运输方式: 。
4. 保险: 。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第五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 ;
2. 验收方法: ;
3. 验收标准: ;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损失风险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 ;总价: (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 预付货款: 。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