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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篇4

2024-07-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五、结果运用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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