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学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兴隆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兴教字【20xx】30号)和《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兴隆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参照《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义务教育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承教人【20xx】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逐步提升教职工自身素质和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坚持科学实用、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区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公办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等岗位由实施单位组织考核。
四、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管理人员应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对专业技术人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效果;对工人主要是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情况。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主要是考核其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包括师德、教育教学和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师德主要考核教师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尤其是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各校要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的特点,考核教师在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情况;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其中教学效果主要是考核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学科素质和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和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考核中注意,教学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德上有偏差的学生。
班主任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与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家长联系等情况。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工作中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其他教职工主要是考核其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各校可根据不同类别人员的相关要求和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
五、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与“两评四考”结合进行,各校要在“两评四考”的基础上,参照本细则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根据校长、教师和其它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评议与教职工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乡村)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各校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或技参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载体,全面反映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
1、教师的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科组(年级组)考核和所教班级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市绩效考核参考指标和学校指定的具体的'量化标准进行。教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在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时,可按照教师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并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教师等次的程序进行。
(1)师德考核。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的师德考核细则,同时做好与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协调工作。师德考核可采取打分或民主测评的方法吗,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师德评价员进行评议。学校要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视情况向本人反馈,提出改进要求。对在师德考核中师德表现差、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教师,要由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对体罚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家教等有悖是的行为者,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2)教育教学考核。教学过程考核先由教师自评,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总结,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评估。学校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课堂教学评估、常规教学检查活动,课堂教学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中既要考察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技能,又要考察教师的创新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在课堂活动中能否体现学生的差异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之中,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实现师生互动。教师集体备课要规范管理,形成制度,教学设计、作业批改要定期检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制定评价标准,管理好活动档案,记录评估检查结果。学校可成立教师教学实绩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全体教师在本校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好的领导、教师中推荐选举产生。考核小组负责统计核实学生学习成绩,组织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对教师教学能力进行评议,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对教师在学校管理活动中的表现和成绩进行评议。在教学实绩考核中,要充分考虑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贡献,完成工作量的大小、质量的高低,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合理进行量化。
(3)班主任的考核。为更好地发挥对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各校要把班主任工作单列出来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2、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市绩效考核参考指标(附件)和学校的量化标准进行评议。各校可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项目和指标,对其他教职工进行分类评议,具体方法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自行制定。考核结果一定要和一线教师有差别。
六、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由学校以实际考核结果来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6、当年受到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师德责任事故、严重不规范办学行为、因学校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校长绩效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结果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考核优秀的人员及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其他做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确定。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发给合格等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几种特殊情况,按《兴隆县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其中农村教师补贴、津贴标准分为三类,划分标准为:
一、小学
1、佛爷来、半壁山、东闫杖子三处上班并在当地居住为三类。
2、在本村工作的教师为三类。
3、在离家最近的校点,但已出村的校点为二类。
4、在离家较远点的校点工作为一类。
5、安子岭属生活条件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均在二类以上。
二、长期休病假和政策性离岗的人员不享受农村补助。
三、单人校并出村工作享受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