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吗
2024-08-06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先卖后抵押的。
4、一房二卖的。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购房合同为无效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
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向购房者出售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合同无效。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
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合同无效。这里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比较常见。
7、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
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8、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9、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
10、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购房合同纠纷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购房合同纠纷无效的情况有: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一致;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7、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
8、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9、延期交付超过合理期限;
10、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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