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的特殊行人是指哪个人

2024-08-06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的特殊行人是指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盲人。根据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一、特殊人员刑事责任能力怎么界定?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这样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有智力障碍的人犯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对有智力障碍的人犯罪如何处理未作出规定,但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可对犯罪者进行精神状况鉴定,如果是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