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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后多久可抗诉和申诉

2024-08-06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终审判决后不可以抗诉,只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一、冤假错案到哪里申诉
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能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能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能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二、刑事再审申请期限的规定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也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错案,实现案件的实体公正。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和申请期限是什么呢?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对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如果确实认为原审裁判有错误,还是建议大家在两年内提出申诉。
三、关于刑事抗诉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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