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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吗?

2024-12-18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第1种观点: 丢失购房发票第二联的,依然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一、交了首付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有问题吗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房地产销售中开发商不给开首付款发票的主要目的是避税,或者是推迟交税的日期,把该部分的税款投资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去。后期也是会给购房者开具的。2,如果购房者是选择的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需要在银行的贷款成功放款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里后,开发商才可以给购房者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的。在银行贷款未放款之前是开不出来的。3,开发商每开一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就等同于当月销售了一套房子,是需要在当月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的。如果开发商暂时不开或到以后统一开具的话,就有效的节省了一部分的税款,资金链也就不会因为交税而变的紧张。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及时的催促开发商开具发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二、发票证明怎么写方法/步骤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5、末尾写“特此证明”,落款处填写公司名称及日期,加盖公章。发票遗失证明便完成了。6、发生发票遗失的情况时,应在遗失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按流程办理发票挂失手续三、发票上的客户联丢失怎么办首先,受票方一般持有的上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发生需要受票方写一份丢失发票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然后把说明书交给销售方,再由销售方携带购买方写好的情况说明(加盖购买方公章)、记账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去当地税务局申请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其次,如果丢失前增值税发票已认证,凭借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应根据程序走才具有法律效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一、医疗费报销流程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二、没有不动产发票可以做事吗如果没有购房发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会非常繁琐。如果购房全款发票丢失就需要购房者拿着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先到开发商那里,让其找出发票的存根,并开具证明,由税务机关审核之后再出具证明,此证明才可抵用购房发票用来办理房屋产权证。三、不动产权证要怎样办理第一步,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阶段房管部门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第二步,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步,拿测绘图(表)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第四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第五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备齐以上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第六步,领取房屋产权证购房者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一、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1、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需要分情况判断:(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第1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房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的说明,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3种观点: 一、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1、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需要分情况判断:(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第1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房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的说明,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购买房产发票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首先,到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进行补办,再携带资料于当初缴纳契税的单位,申请复印契税发票存根,然后加盖这家单位财务公章,就可以作为契税票据使用。补办契税发票一般需要90天,如果超过90天认证期,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能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房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的说明,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3种观点: 一、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1、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房产证需要分情况判断:(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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