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比例,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通常用“‰”或“%”表示。它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据此计算出来的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足以支付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和人身险的保险给付。财产险的纯费率必须根据各类财产的损失率加以确定。所谓报失率,就是保险金额和支付赔款之间的比例,它是根据一定时期中某种危险造成某类保险标的损失的结果,经过分析研究而确定的。至于人身保险的纯费率,则是根据某种人身保险中,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限、交费时间以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来确定的。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需要支付工资、业务费用、防灾补助及其他各项费用。根据这些费用支出的实际数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合理比例,制订出附加费率。保险费率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而不同,通常有固定的计算公式保险费率等于保险费或者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影响因素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以上三个因素均与保险费成正比关系,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或保险期限越长,则应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多。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保险费的增减变动。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而交付的费用;也是保险人为承担约定的保险责任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也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经济基础。计算保险费的影响因素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以上三个因素均与保险费成正比关系,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或保险期限越长,则应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多。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保险费的增减变动。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为1000元或100元,所以保险费率通常用千分率或百分率来表示。
第3种观点: 实务中确定保险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分类法和增减法。1、观察法观察法又被称为个别法或判断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险单独厘定出费率,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保险人主要依据自己的判断。之所以采用观察法,是因为保险标的的数量太少,无法获得充足的统计资料来确定费率。2、分类法分类法是指将性质相同的风险,分别归类,而对同一类各风险单位,根据它们共同的损失概率,订出相同的保险费率。在分类时应注意每类中所有各单位的风险性质是否相同,以及在适当的长期中,其损失经验是否一致,以保证费率的精确度。分类费率确定之后,经过一定时期,如与实际经验有所出入,则应进行调整,其调整公式为:其中,m—调整因素,即保险费应调整的百分比;a—实际损失比率;e—预期损失比率;c—信赖因素。对于许多具体业务来说,费率的调整比费率的计算更重要。采用上面的公式来决定费率调整的百分比,关键在于确定信赖因素c的大小。信赖因素的大小,表示经验期间所取得的数据的可信赖程度。客观地确定信赖因素的大小,也是非寿险精算的内容之一。3、增减法增减法是指在同一费率类别中,根据投保人的或投保标的的情况给以变动的费率。其变动或基于在保险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增减法在实施中又有表定法、经验法、追溯法、折扣法等多种形式。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是多少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习惯上,将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自己的保险产品的定价是不同的,因此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计算。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是指出口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等方面存在缺陷或警示不足,导致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用户向制造商或经销商提出索赔或诉讼,制造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承保责任的保险称为出口产品责任保险。二、出口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如何计算?产品责任保险实行预收保险费制度,即在签订产品责任保险合同时,按照保险生产、销售或分配计划中的所有产品或商品的价值计算收费。保险期满后,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实际生产、销售或分配的产品或商品总值计算实际保险费,预收保险费实际多退少补,但实收保险费不得低于保险人规定的最低保险费。如果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预付保险费6000元,但保险期内实际销售额比计划指标下降30%,应退还保险费1800元。但保险人规定类似业务的最低保险费(保险费起点)为5000元,被保险人只能退还1000元。出口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应收保险费=生产(销售)总值适用费率。在经营中,保险人原则上一次收清预收保险费,然后在保险期满时进行调整。但如果应付保险费较多,被保险人一次性清算有困难,也可以允许被保险人分期(按季度或半年)支付预收保险费。【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2种观点: 第一步:客户向保险公司询问出口产品责任险初步投保需求;第二步: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沟通并了解客户具体保险需求,了解客户以下情况:1、贵司是否有ISO,若有,请提供;2、产品是否有通过安全检测,获得过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如:UL、TUV、CCC、ASTM、CSA、CE、DOT等。3、请提供贵司的网址,如果没有请提供贵司的公司简介;第三步:业务人员协助客户填写投保书。第四步:督促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及保险凭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及采购商、经销商要求的保险凭证;第五步:采购商确认保险凭证:1、承保公司传真采购商所需的保险凭证给客户;2、客户与采购商、经销商沟通确认保险凭证;第六步:缴纳保险费,提供保险凭证:1、保险凭证认可后客户缴纳保险费;2、给客户提供国际通行的英文保单、保险凭证;一、投保出口产品责任险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填写出口产品责任险投保书。2、贵司是否有ISO,若有,请提供。3、投保产品用途文字说明和图片。4、投保产品达到的标准,出口地检验报告如:UL、CCC、SGS、CE、DOT出口美加电器类产品需UL认证,出口欧洲电器类产品需CE认证,食品行业需HACCP认证,汽车零部件行业需TS16949认证等。5、按照国际采购商保险要求,贵公司是否为所有的出口产品购买出口产品责任险,还是仅针对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采购商购买﹖二、出口产品责任险作用答疑网友提问:出口产品责任险有哪些作用?为什么要买?律师回答: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是外贸企业商需要了解的一种报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出口的产品在生产、包装等环节存在缺陷,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使用者因此向生产商或经销商提出索赔或诉讼,生产商由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承保该责任的险种就叫出口产品责任保险。这种保险是有效的保证了消费者的权利。
第3种观点: 产品责任保险实行预收保险费制,即在签订产品责任保险合同时,按投保生产、销售或分配计划的全部产品或商品价值计算收费,待保险期满后再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实际生产、销售或分配的产品或商品总值计算实际保险费,对预收保险费实际多退少补,但实收保险费不得低于保险人规定的最低保险费。企业产品出口需要什么手续企业产品出口需要的手续:1、备案登记。到外经贸厅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2、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出口货物遭遇弃货该如何保险来承担损失需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委托律师。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如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问:什么是预期违约责任?答: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保险费计算方式有几种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有三种:观察法,分类法,增减法保险费。通常包括两部分: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附加保险费指各种业务费用、佣金支出、预计利润,以及安全费。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而由保险加入者缴付,称为总保险费。保险费通常包括两部分: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附加保险费指各种业务费用、佣金支出、预计利润,以及安全费。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而由保险加入者缴付,称为总保险费。保险费与保险费率:前者为某一保险单所应缴的总费,后者为某一危险单位的费用。计算保险费须以保险费率为标准。二者的关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费主要种类1,观察法,即由计费人员凭其有关过去经验以及现在及将来发展趋势的知识,就个别危险,估计其最大损失的可能性,以及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的或然性,直觉判断而决定的费率。特点是灵活,最能表示个别危险的特性仅为海上保险及大部分内陆运输保险业务。某些缺乏充分统计资料的新业务也采用。2,分类法即将相同性质的危险分别归类,而对同一分类的各危险单位征收相同的保险费率。采用广泛特点,在分类时,应注意每类中所有各单位的危险的性质是否相同;以及在适当长的时期中,其损失经验是否一致。3,增减法即就同一分类中,对被保险人课以变动的费率。其变动或基于在保险期间危险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增减法就分类法所定的费率可能有所增加,但也可能有所减低,主要在调整个别费率。
第1种观点: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以下几个档次: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