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条铁律》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现场作业安全实际,明确对违反“六条铁律”的员工和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处罚。文件规定,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员工,未造成事故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发生事件的,给予“降级”处分;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条铁律》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现场作业安全实际,明确对违反“六条铁律”的员工和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处罚。文件规定,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员工,未造成事故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发生事件的,给予“降级”处分;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承包商,则永久取消在广东电网系统内作业资格。近期,广东电网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宣贯推广“六条铁律”,做好答疑的工作,抓好《六条铁律》的落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