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条铁律》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现场作业安全实际,明确对违反“六条铁律”的员工和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处罚。文件规定,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员工,未造成事故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发生事件的,给予“降级”处分;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条铁律》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现场作业安全实际,明确对违反“六条铁律”的员工和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处罚。文件规定,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员工,未造成事故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发生事件的,给予“降级”处分;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出现6种违反“铁律”行为的承包商,则永久取消在广东电网系统内作业资格。近期,广东电网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宣贯推广“六条铁律”,做好答疑的工作,抓好《六条铁律》的落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严禁无票作业;二、严禁违章指挥;三、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四、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五、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六、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七、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八、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九、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十、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法律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严禁无票作业;2、严禁违章指挥;3、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4、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5、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6、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7、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8、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9、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10、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法律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一条 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含经营配电网的企业)、重点用户应当依照本规定做好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重点用户供用电安全,杜绝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发生。法律依据:《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 第八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等相关单位应当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供电规则就是《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配电、变电)、电力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电力法、电力安全预防性试验标准、低压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应急管理条例。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了加强全国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3种观点: 电力法律法规有:①《电力法》 ②《合同法》 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⑥《电力监管条例》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电力法》。电力是以电能作为动力的能源。是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组成的电力生产与消费系统。它将自然界的一次能源通过机械能装置转化成电力,再经输电、变电和配电将电力供应到各用户。电力产生的方式主要有:火力发电(煤等可燃烧物)、太阳能发电、大容量风力发电技术、核能发电、氢能发电、水利发电等。涉及中国发电行业的主要公司企业有: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四小豪门(国投电力、国华电力、华润电力、中广核)。涉及中国电力行业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公司企业主要是国家电网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或国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方电网或南网)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电网或蒙西电网)。法律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和使用电能。《电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电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电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户不得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电力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户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力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2.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设施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3.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4.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电力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取其他方法窃电。《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拒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维修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为了不给用电户带来用电的困扰,为了国家电费按月足额入库,请用电户按月交清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