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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低保家庭补助标准是什么

2024-11-25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第1种观点: 低保是中国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低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向其提供经济补贴和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目前,低保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实施,并按照城市和农村两类类型进行标准制定和实施。截至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状态下,还可以获得一些其他的补贴和优惠,如医疗救助、免费教育等。需要注意的是,低保政策主要面向极度贫困、失业、残疾或生病等困境群众,并需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同时,个人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如居住在当地一定时间、没有稳定收入等。低保资格如何认定?低保享受对象的认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主要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和特殊生活困难两类,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审核。具体要求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数、住房条件、医疗需求、失去劳动能力等。审核认定后,低保资格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需及时进行续评。低保政策是我国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相关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缓解贫困、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公平和和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第六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相关的保障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为低保。城乡低保政策规定具体因地而异一般:拥有当地常驻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城镇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45元/人,农村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30元/人,均可申请城乡低保。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相关的保障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为低保。城乡低保政策规定具体因地而异一般:拥有当地常驻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城镇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45元/人,农村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30元/人,均可申请城乡低保。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甘肃农村低保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低保是中国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低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向其提供经济补贴和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目前,低保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实施,并按照城市和农村两类类型进行标准制定和实施。截至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状态下,还可以获得一些其他的补贴和优惠,如医疗救助、免费教育等。需要注意的是,低保政策主要面向极度贫困、失业、残疾或生病等困境群众,并需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同时,个人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如居住在当地一定时间、没有稳定收入等。低保资格如何认定?低保享受对象的认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主要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和特殊生活困难两类,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审核。具体要求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数、住房条件、医疗需求、失去劳动能力等。审核认定后,低保资格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需及时进行续评。低保政策是我国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相关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缓解贫困、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公平和和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第六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相关的保障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为低保。城乡低保政策规定具体因地而异一般:拥有当地常驻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城镇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45元/人,农村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30元/人,均可申请城乡低保。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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