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通告的送达方式应当是书面形式,而不是通过私人手机短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可以是本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或指定的代收人。如果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代表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或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法律分析
被立案通告了的人不会收到私人手机发的立案通告短信。立案后,法院会书面通知双方,告知已立案,并将原告起诉书发给被告,让被告应诉,并通知开庭时间,以便双方出庭。注意,这种通知,是用书面,而不是口头、电话、派人传话等形式。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立案通告的送达方式必须是书面的,并且需要有送达回证作为证明。受送达人可以是本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法定代表人等。如果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代表到场并留下诉讼文书,或者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以上是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运营者未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七条 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部门根据保护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需要,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