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情鉴定结果还未出来时,对方可以提出调解请求。然而,调解是自愿的,双方必须同意参与并接受调解结果。伤情鉴定结果对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很重要,如果尚未出来,可能无法准确评估损失和责任。在参与调解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很重要的。
然而,当事人应该明确了解以下几点:
1. 调解的自愿性:调解是自愿的,双方都必须同意参与调解,并自愿接受调解结果。如果一方不愿意参与调解或不接受调解结果,那么调解可能无法进行或无法达成协议。
2. 伤情鉴定结果的重要性:伤情鉴定结果对于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出来,双方可能无法准确评估损失和责任,并在调解中达成公平的协议。
3. 法律保护权益: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仍然享有法律保护权益。如果您担心对方可能利用调解来达成不公平的协议,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尽管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出来,对方可以提出调解的请求。但是,您需要明确了解调解的自愿性、伤情鉴定结果的重要性以及法律保护权益的问题,并在参与调解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调解是否可行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对方要求调解的前提条件是伤情鉴定结果未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的可行性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合作态度。其次,调解可能性分析需要考虑伤情鉴定结果对双方的影响以及调解的目的和效果。如果伤情鉴定结果对争议解决有重要影响,调解可能并不可行。然而,如果双方都希望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并且伤情鉴定结果对解决争议没有决定性影响,那么调解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