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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在公安局结案,事后发现病情严重,可以在追究吗?

2024-06-15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因打架,在公安局结案,事后发现病情严重,当事人依然可以继续追求另一方的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因打架已经在公安机关经调解处理结案,但事后发现病情严重或者其它情形,受害人是可以反悔的,并要求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治安行政责任。就民事赔偿,依法向法院起诉。公安局调解的事件不同于法院调解并没有强制性,事后当事人依然可以反悔并追求另一方的责任。法院签发的调解书不同,其具有强制性,如果是法院签署的调解协议书,签署后相当于当事人自动放弃了继续追究的权利,这个时候后悔也不能继续上诉。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纠纷的分类有很多,一般以案由来算。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签署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并本着自愿的原则签署,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也应该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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