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带薪吗?如果还没有毕业的学生实习的,不视同就业,是不受劳动法调整的。那样用人单位不给法定假,并不违法的。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