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时,劳动仲裁委员会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解释理由。申请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其中需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起诉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申请被拒绝后的应对策略
当劳动仲裁申请被拒绝后,应采取以下策略:首先,仔细审查拒绝通知,了解拒绝的原因和依据。其次,与雇主或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沟通,寻求解释或补充材料的机会。如果沟通无果,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有上诉的合理性。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上诉过程。在上诉过程中,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准备好辩护材料,并且准备好面对可能的反驳和质疑。最后,密切关注上诉结果,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行动,如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或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建议,具体策略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
结语
劳动仲裁被拒后,应审查通知、沟通解释、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备上诉。遵循程序,准备辩护材料,应对反驳。关注上诉结果,决定后续行动。具体策略需根据情况和法律要求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