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伤或疾病导致劳动能力损害的医学评定,只负责工伤或疾病引起的劳动能力问题。初次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理,申请时伤情应相对稳定或已痊愈。再次申请应向省级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诊断证明和医院记录的病情、病历、治疗情况等。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历、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程序与申请要点
工伤鉴定程序是指在劳动者遭受工伤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步骤。首先,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填写工伤申报表。其次,单位应将工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然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伤鉴定,包括对伤情的诊断和与工作岗位的关联性评估。最后,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工伤待遇的享受范围和标准。
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要点:首先,准备齐全的工伤申报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明、工资单等。其次,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内提交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期限。此外,劳动者还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劳动者有权提起申诉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遵循工伤鉴定程序和注意申请要点,劳动者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和保障。
结语
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能力损害的医学鉴别和评定。初次申请应在伤情稳定或痊愈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则由省级委员会处理。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诊断证明、病情、病历等资料。工伤鉴定程序包括报告工伤、提交申请、鉴定和确定待遇。劳动者需准备完整材料,按时申请,积极配合调查,维护自身权益。遵循程序和要点,劳动者能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和保障。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