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承揽合同的内容和属于服务合同的事实,以及承揽合同中材料提供和验收标准等内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现,其内容通常包括承揽的标的、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报酬、材料提供和履行期限等条款。在承揽合同中,材料提供可以由承揽人或定作人双方提供,具体应根据合同条款或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确定。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合同的内容,通常表现为承揽合同的条款。承揽合同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承揽的标的,即承揽人应完成的工作,例如加工、定作、修理、检验、测试等;
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如果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可以进行计量,当事人可以约定数量条款;
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
4.承揽的报酬。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因此即使当事人未约定报酬的数额、支付办法等,也不应当直接认定为无偿合同。报酬的种类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金钱以外的其他物或权利;
5.材料提供,即约定由当事人哪一方提供原材料;
6.履行期限,包括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期限以及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
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二、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吗
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仅是泛指一切服务类型的合同,则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指的是技术服务合同,则承揽合同不属于服务合同。因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三、承揽合同中的材料应该由谁提供
承揽合同中的材料提供主体由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都可以。如果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并约定了提供材料的时间、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准备材料。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由哪一方提供材料的,但根据合同条款或者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应当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准备材料时,还应当备齐有关的资料,如发票、质量说明书等说明文件。
结语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通常表现为承揽合同的条款。承揽合同通常包括承揽的标的、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承揽的报酬、材料提供、履行期限和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但如果该服务合同仅是泛指一切服务类型的合同,则承揽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材料提供可以由承揽人或定作人双方提供,具体应根据合同条款或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07-05) 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07-05) 第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
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