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以下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于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分割;3.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由双方协议处理;4.按揭贷款买的房屋应均等分割;5.赠与未过户的房产不予分割;6.父母名义买房,出资可作债权处理。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可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首付款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有特殊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5、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仍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购买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不予支持,购房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