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属于贪污罪的未遂的情形为:
1、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