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是有执法权的。
一般交通局上路执法的包括:
1、交管所
不能上国省道执法
2、运管
持道路检查证人员可上国省道执法
3、路政及养路费稽查
可上路执法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违法犯罪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我国交通局是对交通工作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交通局对交通相关的违法行为是具有执法权的,交通局可能行使的职权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接受上级布置的交通建设施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三、负责全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等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四、负责各种交通规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
五、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和劳资等工作,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通行业经济政策。
六、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