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护照上有携行儿童,需单独持用护照的;
5.容貌变化较大的;
6.中国驻美使领馆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方式
1.申请人须提前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网址为:http://ppt.mfa.gov.cn)在线填写资料并预约办证时间
2.预约成功后,请依照网页提示打印出所需文件,在约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含纸质护照照片),由申请人本人来馆递交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3.使领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的护照/旅行证件申请。
4.使领馆将不定期派出领事官员赴外地,现场受理护照/旅行证件申请,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办公地点与领事官员面谈,并将申请材料按指定方式寄送到使领馆。
5.除非使领馆特别要求,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护照/旅行证件。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往使领馆领取证件。使领馆不提供邮寄证件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