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领取失业金与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劳动者是非自愿离职,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都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