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开具发票以后需要每个月报税吗
不需要。个体户没有领发票,每个月需不需要做账,报税有两种情况:看税务登记时,核定的是查账征收,那一定要做账报税,买没买发票都要正规设账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税收征收形式,可以打电话问专管员。如果税务登记时,核定的是查定征收的企业,税收都是核定的,可以不用建账的,直接按税务核定的数额交纳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开具发票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吗?
1、开具发票不一定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获得发票的单位、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租赁关系确定之后,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需要向出租方缴纳一定的租金的,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出租方作为收款方,需要向付款的承租方开具发票。后期在纳税的时候,可以带着该发票等的材料。